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进口高低加疏水调节阀设备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2)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9-20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高压加热器进出口三通阀设备、进口高低加疏水调节阀设备、进口蝶阀设备国际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进口高低加疏水调节阀设备
18台套进口高加疏水调节阀、28台套低加疏水调节阀,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提供技术资料、有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投标方提供的物资设备应符合现场使用需要及确保尺寸正确性,产品性能、质量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标、行标的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任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同一集团公司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线)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任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境外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境外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高压加热器进口三通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线)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任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境外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境外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进口高加疏水调节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线)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任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境外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境外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进口抽汽蝶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线)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盈坤维景酒店(盈坤世纪店)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h座
开标地点:北京盈坤维景酒店(盈坤世纪店)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h座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或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